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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門日報報導:「菲男天鴿奮身跳“河”救人」。天鴿吹襲澳門期間,菲男捨身救人的新聞傳誦一時。然而,澳門社會歧視外僱、指責其髒亂、搶飯碗、霸佔澳人社區,是公認的情況。
從數字看,39萬就業人口,18萬為外地勞工(2015年),外勞搶飯碗(見下圖),似乎又是不爭事實,無法估算的黑工更是不在話下,難怪每年的5.1遊行,「反外勞」是從不缺席的議題。

然而你有否想過,只有30.5平方公里的澳門,幾條邊境線,為何澳門政府從來不能杜絕黑工。是不能,還是不想?
外勞的政治經濟學
在政策上,政府永遠不會說明規定外勞配額的依據。當社會怨氣大(如07,08年的勞工衝突),政府可以立即禁止輸入外勞,藉此消減民怨,同時卻縱容黑工問題的存在。
勞輸政策在澳門由來已久。最早在70年代,澳門經濟由小型製造業轉型為以全球出口導向的密集型工業。簡單講,就是需要很多很多便宜勞動力。其時正值中國大陸改革開放,大量勞動力南下澳門,合法依親、偷渡等不計其數,澳葡政府當然是無任歡迎。
所以,直到1988年,首部規範輸勞制度與保障基本勞工權利的法案才正式出台,政府亦開始收緊偷渡,最後一批特赦(龍的行動)在1989年結束,因為澳門產業已再轉向旅遊博彩業。
弔詭的是,回歸後澳門政府繼承大量殖民時期法律與制度,卻從未能完善和落實既有的輸勞制度。按澳大政政系教授蔡幸強的分析,外勞引進反而成為「一個新的管理勞資關係的工具。」
原因在於,政府可以輕易將社會對就業問題的不滿轉向「外地勞工搶走本地人飯碗」的簡單二元命題,而主流媒體也甘願配合這樣的論述(見下圖)。

例如對於外勞問題的歸責對象,42.5%的澳門日報報導都將其歸責於個人或外勞群體本身,歸責政府的只有23.25%,歸責僱主的更只有11.6%;而在引述來源上,亦嚴重偏向來自官方的說法(71.3%),缺乏外勞自身(4.4%),甚至是市民的聲音(6.6%)。
在政策上,政府永遠不會說明規定外勞配額的依據。當社會怨氣大(如07,08年的勞工衝突),政府可以立即禁止輸入外勞,藉此消減民怨,同時卻縱容黑工問題的存在。
只要社會大眾滿意了政府即時禁止輸勞的決定(就像現金分享一樣),其他勞工議題可以變得不重要。最低工資、勞工集體談判權等權利可有可無;而政府也可漠視合法外勞的基本權利,任由其被無良的中介機構所剝削。
因為外勞已成為澳門人的「標杷」,社會不滿的出氣袋,沒有救助的必要。
而那些真正被黑工擠出勞動力市場的中年與低技術人士,則成為無競爭力與技術可言的水貨客,遊走在澳門邊境,隻眼開隻眼閉的政府,容許這種黑市存在,也就合情合理。
忠誠的批評者與唯一的受害者
不但如此,可能基於主流民意、也可能來自政府壓力。那些標榜代表廣大勞工階級的傳統左派社團,也加入歧視外勞的行例。他們既無法監督政府引入外僱的標準,也不會關心外勞的權利。
用蔡幸強的話來說,這些社團只是「忠誠的批評者」(a loyal critic)。政府則以隔靴搔癢的勞工權益來換取政權正當性。
如是者,需要廉價勞動力的老闆、回避責任的政府、甘願配合的傳統社團、被操縱的大眾,共同構成此一荒謬的勞工政策。相反,依循合法途徑來澳,同樣用勞動力換取生活的外僱勞工,最終成為了唯一的受害者。
當香港媒體以「菲律賓裔澳門居民」來描述風災中的救人英雄時;澳門媒體卻以「菲律賓外僱」來標籤之。是否又一次先入為主地演繹澳門反外勞的主流文化?大家可以想想。
關於外勞與本地社會關係,推薦閱讀:「放大澳門的與別不同,唔係一個好做法」-學人噏馬交系列講座
參考文獻:
蔡幸強. (2004). 澳門的外地勞工:全球化和勞動力. 香港社會科學學報, 第二十七期.
Choi, A. H. (2008). Labour Rights and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Growth: Migrant Workers and Labour Informalization in Macau. In A. L. Doris Lee, Rene Ofreneo, Anoop Sukumaran (Ed.), ights for Two-Thirds of Asia: Asian Labour Law Review 2008 (pp. 57-75). Hong Kong: Asia Monitor Resource Centre.
Wen, D. M. (2013). Media representation of foreign domestic workers in Macau and Hong Kong : a longitudinal analysis of reports in Macau Daily and Apple Daily in 2003-2012. (Master), University of Macau, Macau.
封面圖片:力報